各學院、各2020級本科生:
根據《溫州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實施條例(2019年修訂)》(附件1)文件精神,我校2020-2021學年第1學期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已開始,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.對象、范圍與原則
1.面向對象:2020級本科生
2.學生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遵守校紀校規,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3.學生須按規定繳納學費并注冊,具備學校學籍。
4..轉專業在學校當年所招的本科專業中互轉,其中文科、理科、工科專業以及師范、非師范專業均可互轉,但藝術類、體育類招生的學生只能在本類專業中轉專業。
5.學生在根據學校提供的轉專業容量申請轉專業。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務必仔細考慮,充分征求家長意見,謹慎選擇轉入專業。
6.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予辦理轉專業:
(1)招生時確定為定向、委托培養和中外合作辦學的(委托方同意變更專業的除外);(2)專升本學生;(3)正在休學、保留學籍或保留入學資格的;(4)應予退學的;(5)無正當理由的。
二.轉專業工作安排
1.溫州大學2020-2021學年第1學期本科生轉專業容量、申請條件及考核辦法詳見附件2和附件3。
2.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,可通過教務管理系統申請轉專業,申請理由不超過500字(申報流程見附件4),未按規定申請的,不得補報。如有疑問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發送咨詢郵件至1324778310@qq.com。
3. 申請結束后,學校公布學生轉專業申請情況匯總表,學生、轉出學院和轉入學院核對信息。轉專業申請表(網上填寫申請后,自行下載打?。?/span>附學院出具蓋章成績單于2021年2月28日—3月1日期間上交轉入學院,進行資格審核。
5.需考核的專業于2021/2022學年第2學期第1周內組織轉專業考核,并將考核結果報教務處公布。
4.學生可于2021/2022學年第2學期第2周內至意向轉入學院辦理跟班試聽手續,并在原學院辦理請假手續。
6.擬轉專業學生試聽結束后確因不適應擬轉入專業學習的,可至教務處教務科申請撤銷轉專業,撤銷后的名額,候補學生可依次遞補。
三.特別提示
1.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充分征求家長意見,謹慎選擇轉入專業;轉專業名單確定發文后,不得退轉或更改。
2.請各學院務必將轉專業申請有關事宜通知2020級學生,并在規定時間完成各項流程,逾期不予受理。(以上轉專業工作時間安排可能會因各學院考核進度發生變化,請相關學生務必及時關注最新通知?。?/span>
聯系人: 李老師(655399)
聯系地址:行政樓 教務處411A
各學院聯系方式匯總 |
序號 |
學院/部門 |
辦公地點 |
辦公室長號 |
1 |
商學院 |
北-商學樓A-204 |
86680957 |
2 |
法學院 |
北-2-219 |
86680978 |
3 |
馬克思主義學院 |
北-行政樓-221 |
86595083 |
4 |
教育學院(教師教育學院) |
南-9A-408 |
86680720 |
5 |
體育學院 |
北-行政樓-213 |
86680929 |
6 |
人文學院 |
北-1-209 |
86680915 |
7 |
外國語學院 |
北-外語樓-209 |
86680923 |
8 |
數理學院 |
南-3B-419 |
86689095 |
9 |
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 |
南-11B-204 |
86689302 |
10 |
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 |
南-10B-210 |
86689081 |
11 |
機電學院 |
南-6C-305 |
86689166 |
12 |
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|
南-1A-523 |
86689521 |
13 |
計算機與人工智能學院 |
南-5B-308 |
86599309 |
14 |
建筑工程學院 |
南-7A-202 |
86599378 |
15 |
音樂學院 |
北-音樂樓-310 |
86689759 |
16 |
美術與設計學院 |
南-2B-207 |
86689195 |
溫州大學
2020年12月2日